各教学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太阳集团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全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三)申报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实践过程。
2.参与项目的学生要自主完成项目设计、实施、报告撰写、成果交流等工作。
3.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个项目或参与2个项目,不得超项,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主持申报。
4.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学生在读期间必须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5.对于2021年认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每个中心或者基地均需依托本中心或基地申报10项以上。
6.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执行时间1-2年,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7.往年申报且以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的,不宜由学生完成的,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均不予以立项。
9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已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其他孵化器;(2)已获得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校级二等奖(含)以上;(3)拟在近1-2年内入驻创业园或者报名参加“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四)工作程序
1.太阳集团各系部主任组织协调、广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项目,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提供场地、设备方面的支持。
2.申报者须仔细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见附件1),申报的“创新项目”应具有研究性、创新性、探索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申报的“创业项目”应与学科专业相关联,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3.项目申报者须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其中一级学科代码见附件3),向船山学院进行项目申报。
4.申报者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5.学院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确立校级项目、推荐省级项目,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五)立项评审工作方案
立项评审由太阳集团教务办组织,采取项目团队答辩(可“线上答辩”)专家分组评审的办法,并从评审立项的院级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立项,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评审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于涛 副组长:刘泽华、曾庆生、阳剑兰
成 员:彭仲生、赵桂芝、尹小波、廖迎春、刘期彪
工作小组:
组 长:尹小波
成 员:唐慧、华雁、王玲、旷思佳
2.评审原则
(1)各位专家务必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立项。
(2)学院对学生超项情况进行审查并排除。
(3)项目的评审要着重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实验室可提供的条件保障及可行性等。
(4)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① 与专业学习或创业实践联系不紧密的;
② 为教师科研、教研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
③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④ 项目重复申报的;
⑤ 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超项的,主持人为毕业年级学生的。
3.申报时间
立项申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3日;
4.项目立项评审流程
(1)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按学院立项申报答辩工作安排进行签到、抽签,并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2)答辩人员利用PPT进行陈述(5分钟,阐述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研究的创新性、已有的基础和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等)。
(3)专家组提问,项目组答辩(3分钟)。
(4)专家评议结果(2分钟)(评完3个项目,统一评分)。
(5)教务办巡查。
(6)学院工作人员(1-2名)汇总答辩结果,确定申报项目排名。
5.立项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涵 |
分值 |
前期研究基础(10分) |
|
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对课题理解清楚,概念明确、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应答切题,参加过科研训练、发明创造、创新性实验等活动;指导教师有科研经验或成果 |
10 |
项目实 施思路 (60分) |
选题意义 |
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注重密切联系本学科内容 |
10 |
选题的来源 |
选题由学生(团队)自主提出,来源于学生的兴趣与特长,不是教师的教学、科研课题,且适合本科生展开研究选题 |
25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清楚 |
10 |
研究工作及主要内容、研究方法 |
研究工作思路清楚,主要内容安排合理,份量适中,研究方法切实可行 |
15 |
项目保障(15分) |
条件保障 |
学院能够提供切实的实验条件保障项目进行;经费预算科学、合理 |
15 |
项目管理(10分) |
项目组人员分工 |
人员分工合理,任务明确 |
5 |
项目研究任务安排 |
研究时间安排合理,每个阶段工作任务清楚 |
5 |
预期成果 (5分) |
|
预期能在正式刊物发表论文,有实物成果等 |
5 |
合计得分: |
|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及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见附件5)。
(二)中期检查要求
1.2020年度及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填写《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7),对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情况、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总结。
2.项目负责人填写《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8)。
3.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情况进行评审,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停止下拨后阶段经费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三、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见附件6)、2020及2021年立项(见附件5)未按期结题或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其中2019年立项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及校级项目必须完成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9)。
2.结题项目负责人要对2020和2021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项目结题登记表》(见附件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1),并附取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结题的项目必须按照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展示Word模板(见附件12)格式的要求,制作成果展文档。
5.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评审,未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不予通过,项目延期一年及以上仍未达到结题要求及不参加结题评审的收回项目余款,取消指导教师指导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1份)。
(2)申报汇总表(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3)申报PPT(时间5分钟)(电子版)。
2.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
(2)项目阶段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发表或已撰写的论文、产品、专利、获奖证书、调研或研究报告等,pdf格式),附在中期检查报告后,按照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3)中期检查汇总表(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3.项目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
(2)项目最终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发表或已撰写的论文、产品、专利、获奖证书、调研或研究报告等,pdf格式),附在结题报告书后,按照结题报告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
(3)结题汇总登记表(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不需要装订)。
(5)大学生创新项目成果展示Word模板(电子版)。
(6)结题PPT(时间5分钟)(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签好字后于2022年5月23日前统一报送太阳集团教务科办公室(医务所隔壁财务办公楼311),电子版发送至船山教务科华老师邮箱(1550078650@qq.com),联系电话:0734-8160540。
2.纸质材料整理报送方式:将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分别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封面,封面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名字-申报书/中期检查材料/结题验收材料。
3.电子文档整理方式: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命名文件夹,以“申报表”、“中期检查材料”、“结题验收材料”分别命名子文件夹,每个项目电子文档以“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附件”命名。
4.有意申报、结题的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为771511071),加入后把昵称修改为:姓名+班级+申报/结题(2个选一个填写),届时相关重要信息(比如申报大创的面试时间)会发布在该群,请及时关注。
5.省级大创已立项的同学,除提交纸质材料到教务科外,还需登录省级大创(http://114.220.75.43:1021/hncxcy/Index)上传相应的中期检查、结题材料。
4.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太阳集团教务科
2022年5月10日